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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2020年诚聘专职教师公告

工作地址:浙江省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见正文发布时间:2020-01-02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浙江省高端智库试点单位,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正厅级事业单位。校园有两个校区,仓前新校区坐落于杭州未来科技城核心区,环境优美,设施一流,交通便利。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工商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社会学文化学教研部等9个教研部门,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党建)、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政治学(党建)3个省一流学科和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教职工3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44%,教授、副教授占专业技术人员的64%,教师中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浙江省特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浙江省“151”各层次人才共37人,75%的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历。每年培训轮训主体班次学员、省内外专题培训学员等各类党员领导干部2万余人次,学校积极探索与境外顶尖培训机构、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办学的新模式,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开放办学水平。

进入新时代,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对党校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党校姓党,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秉持浙江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强化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着力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要阵地作用,大力推进智库建设,高水平建设红色学府示范党校,为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热忱欢迎八方英才加盟,携手创造精彩未来。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人才层次

学科与专业方向

招聘条件

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

学科领军人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55周岁以下。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符合党校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党政部门资深研究人员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学科带头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50周岁以下。在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党政部门任教授或者相当职务,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党校学科带头人的能力。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

学术骨干、优秀博士

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伦理学

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较高教学、科研、咨政工作能力。

优秀博士:A类: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国内优秀博士应毕业于知名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国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一流学术造诣的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优秀博士:B类: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国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和较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优秀博士引才待遇17-60万元。引进后5年内达到规定条件的可补足到60万元。

理论经济学(含政治经济学等)、应用经济学(含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管理学

政治学(含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

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党的建设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

公共管理(应急管理、公共政策研究方向)

社会学(社会工作方向)

(二)招聘要求

1.学科领军人才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符合党校学科发展需要的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党政部门资深研究人员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2.学科带头人

在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党政部门任教授或者相当职务,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党校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近5年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均为第一作者,权威期刊、重要期刊等按学校有关规定确认,下同)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

(3)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

(4)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或采纳1次,或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2次(课题组排名第一);

(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相当层次人才计划培养对象;

(6)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满足上述4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术骨干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较高教学、科研、咨政工作能力,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

(1)近5年主持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近5年在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排名第一),或者在重要一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排名第一)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

(3)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

(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5)教学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或采纳(课题组排名第一或执笔人)。

满足上述4项以上条件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优秀博士A

国内优秀博士应毕业于知名高校优势学科专业。国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一流学术造诣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1项:

(1)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

(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

(3)在本专业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个人排名第一);

(4)博士论文被评为省级以上或知名高校优秀毕业论文。

5.优秀博士B

具有全国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和较好的教学科研潜质,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二、引才政策

(一)学科领军人才: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8年。引进待遇采取一人一议的办法,不低于以下标准:科研启动费20万元,安家费、住房补助等综合补贴120万元;到校工作三年内,学校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或提供相应额度的租房补贴;全职工作满8年,可按政策规定购买120㎡左右学校人才专用房一套或享受300万元购房补贴。

(二)学科带头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8年。科研启动费10万,安家费、住房补助等综合补贴90万元;服务期内学校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或提供相应额度的租房补贴。

(三)学术骨干:60万元的经费资助,服务期内免费租住学校提供的人才公寓。

(四)优秀博士A类:23万元的经费资助,学校提供租住用房。

(五)优秀博士B类:17万元的经费资助,学校提供租住用房。

引进专职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聘用岗位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专职教师引进后,5年内达到上一层次人才条件并经规定的程序评议认定后,可按上一层次人才的待遇标准补足引进待遇。对于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或特别优秀人才,可与引进专职教师协商适当提高引进待遇。

三、报名方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到2020年3月20日,应聘者填写《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引进专职教师报名表》,应聘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zjswdx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层次人才网)。应聘者也可与我们直接联系,欢迎应聘者来我校实地考察。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徐老师、吴老师

电话:0571-89085916、89085033

地址邮编: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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